气候变化谈判新思维:欢迎世界搭中国“便车”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翟永平
在利马气候大会之前,中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减排的新愿景(intended contribution),无异于给陷入胶着中的国际气候谈判打了一记强心针。在此之前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以及在德国波恩举行的第三轮气候谈判,各方围绕定于2015年通过的气候变化协议、2020年前的强化行动等议题展开讨论,大部分时间仍然只是重复阐述各自立场,没有涉及新协议基本要素等核心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依然明显。一些发达国家仍然把2015年协议看作仅仅是减排的协议,反对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等内容放到协议中,对落实他们之前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也没有提出明确时间表。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中美两国带了个好头,但是如果今后的谈判仍然延续既有的思路,最终要么是根本不会达成协议,要么即便达成协议,也是一纸不具可操作性的空文。那么,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有没有可能考虑采用新思维?其实,早在哥本哈根峰会失败之后就有西方学者开始反思。当时,英国牛津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组织来自英国、加拿大、芬兰、美国、德国、日本的14位专家学者在伦敦哈特维尔(Hartwell)酒店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务虚会”,形成的共识和结论以“哈特维尔报告——2009年谈判失败后气候政策新方向”(The Hartwell Paper, A new direction for climate policy after the crash of 2009)”为题公诸于众。然而,这些专家的观点并未引起各国决策层的真正重视。在哥本哈根会议遇挫五年之后国际气候谈判依然裹足不前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重温一下这些国际专家的主要观点。
在“哈特维尔报告”的作者们看来,哥本哈根会议的失败源于 “以减排为纲”的思路,这种简单思维无法统合有关各方不同的现实环境和利益诉求,致使以单纯“减排”为最终目的的国际谈判走进了死胡同。人类在世界上面临的棘手问题可以大致分两类:一类是tame problems,即那些虽然复杂但是前因后果都被“吃透”了的问题;另一类是wicked problems,即那些可以依稀看到相关性但是因果关系不明、后果难以估量的“纠结”问题。举例来说,硫化物的排放及其治理就属于被“吃透”了的问题,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针对硫化物排放的监管和市场交易机制就相当有效。然而,温室气体排放则属于典型的“纠结”问题。“吃透”了问题是可以对症下药予以解决,而“纠结”问题则不可以一针见血地“解决”,因为每一个被观察到的问题可能只不过是另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表征而已,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和未知因素。气候变化问题就是这样的超级“纠结”问题,涉及到工业化的进程、经济发展模式、科学认识水平等多个层面,并于当下复杂的地缘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可以说,温室气体以及相关的气候变化问题给人类的发展观、价值观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应对处理硫化物排放的污染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问题。因此,如果政策制定者们把二氧化碳问题当成二氧化硫问题等同看待,势难破解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僵局。
到底应该如何应对气候变化这种事关人类前途和命运的超级“纠结”问题呢?首先,气候变化问题尚存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不是拖延行动的理由。但是,问题是我们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目前世界上依然有12亿人没有用上电,28亿人还在使用木柴秸杆等原始燃料取暖做饭,更不用说看电视、上网了。按照国际上现有的各种减排方案分析,即便到2030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稳定在450ppm水平的话,世界上依然大约有10亿以上的贫困人口没有用上电、25亿人以上使用原始燃料取暖做饭。这样的“低碳”前景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是没有意义也是难于接受的,因为这无异于是说减排本身比扶贫更重要。印度新任环境部长普拉卡什·雅瓦德卡尔2014年9月参加联合国气候峰会之后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印度的首要任务是消除贫困,我国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口还没有用上电,这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他表示,印度政府正在准备印度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行动计划,但这个计划只会让碳排放量增长的速度放慢,在未来30年内印度总的碳排放总量仍将上升。
针对气候变化谈判僵局,“哈特维尔报告”的作者们提出了一个“新思维”:与其把“减排”作为目标函数,不如回归基本面,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民生当做根本目标。换句话说,我们的政策目标不再是抽象的“减排”,而是实打实地保证“让人人用得上现代能源”(energy for all)。为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把这个目标细化为“让人人都用得起清洁能源”(affordable clean energy for all),兼顾满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和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降低碳排放的要求。在这个新思维下,各国都可以以实现自身权益为目标,根据其自身的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而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实现人人有清洁能源可用,“减排”将是一个衍生成果,而不是目标本身。从“让人人用得上现代能源”(modern energy for all)到“让人人都用得起清洁能源”,“用得上”的关键在于“用得起”。在过去几年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中,不少发展中国家都把“用得起”可再生能源的希望寄托在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援助的承诺上,这也是迄今为止气候变化谈判陷入胶着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毋庸置疑,发达国家无论从历史还是人均排放的角度来看,都对应对气候变化负有重要责任,理应为发展中国家大力提供援助。然而,客观的来说,以目前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的现状和未来前景而言,这些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承诺即便没有附加条件,也难以完全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更难以持续。从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践来看,真正让发展中国家老百姓用得起可再生能源,资金来源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还要大幅度降低成本,发展经济适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在这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已经而且将继续发挥至关重要的影响。
具体而言,中国在以下三个方面可以发挥引领作用:
第一,中国有成熟的可再生能源的成功实践和发展理念。总部设在巴黎的“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网络”(REN21)2014年6月份发布的《201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现状报告》中将中国评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全能冠军”,无论是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投入还是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都走在了世界前列。2013年,中国水电、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分别为28.7、16.1、12.9吉瓦,均列当年世界第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最近提出了把扶贫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联系起来的新理念。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因地制宜,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新领域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中国“光伏扶贫”的理念对其他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解决本国民生问题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第二,中国正在开发经济适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光伏制造为例,目前全球十大光伏企业中中国企业就占了7席。中国企业以自身的制造能力为基础,并以持续扩大的国内外市场规模为依托,使得光伏发电系统成本从2007年代每瓦60元人民币下降到2013年代每瓦8元人民币,7年内下降了7倍。2013年中国光伏企业出货量超过25吉瓦,占当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的64%。在中国企业主导下光伏成本的大幅度下降,推动了光伏在世界范围内的跨越式发展,全球光伏装机从2007年代9吉瓦猛增到2013年代139吉瓦。虽然欧美还在时不时地发出“反倾销”、“反补贴”的噪音,但是总体而言,中国开发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经济适用,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真正实惠。2014年9月印度政府放弃了前一届政府发起的对中国等国的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提出了在5年内实现光伏装机100吉瓦新目标,远远超过了上一届政府制定的到2022年装机22吉瓦的目标。可以说,印度的“底气”主要来自于光伏成本持续下降的预期,而光伏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则有赖于以中国企业为主的光伏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和进一步的技术创新。
第三,中国有能力通过多种渠道融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在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减少贫困、改善民生。据《中国的对外援助白皮书》的数据,2010年至2012年,中国共向非洲、亚洲、拉美和加勒比海、太平洋等地区121个国家提供了总额金额达893.4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在提供双边援助的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多边发展机构的援助工作,支持地区性金融机构的发展筹资。截至2012年,中国已经向亚洲、非洲、美洲的地区性开发银行累计捐资约13亿美元。更值得期待的是,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的丝路基金、南南气候合作基金以及在中国倡导下正在筹建中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对现有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是重要的补充,将特别致力于面向发展中国家中的弱国、小国,帮助他们改善基础设施、脱贫致富,能源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将是投资的重点。
总之,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打开僵局亟需开拓新思维,而中国在理念、技术和资金三方面都有独特优势,我们不妨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主动欢迎发展中国家来搭“中国便车”,同时也以此促使发达国家履行承诺,在此基础上最终达成全面的扶贫和减排协议,让世界真正走向“人人都用得起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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